旅游巡回法庭就地开庭 暖心调解护“未”平安
2026-07-29   来源:中国法院网
“现在开庭!”随着清脆有力的法槌敲击声,庭审正式拉开帷幕。
7月27日下午,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太原古县城巡回法庭就地开庭,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在景区受到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。



太原古县城景区旅游巡回法庭是晋源区人民法院依托巡回审判制度,设立在文旅景区的专业化司法服务阵地,专门针对性解决游客流动性大、维权时效长的痛点问题,前置化解旅游消费、人身损害、经营租赁等高频纠纷案件,用看得见的公正获得群众对司法的信任,以精准的司法服务赋能地方特色发展。
原告(未成年人)在该景区游玩期间观看景区节目表演,工作人员在开展实景演艺鞭术表演过程中,因操作道具不慎将原告左眼抽伤。事故发生后,原告被送往医院救治,经诊断为角膜裂伤、角膜白斑,随即接受相关治疗。
后原告法定代理人代原告起诉景区运营公司及承保保险公司,要求赔偿其相关损失。案件受理后,合议庭结合案件特点及古县城旅游巡回法庭工作机制,考虑到本案事发地就在古城景区,案件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、景区安全管理,具有极强的典型普法意义,决定在景区旅游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,依托法庭阵地就地审案、就地普法、就地育人。
青砖黛瓦的古城巷院,一面庄严的国徽格外醒目,旅游巡回法庭临时审判席就地搭建。承办法官、书记员各司其职,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庭审理这起案件。法官耐心梳理事发经过、厘清侵权责任边界,兼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文旅经营情况,情理兼顾释法明理。周边商户、过往游客纷纷驻足旁听,沉浸式感受司法公开。
合议庭考虑到本案案情清晰、事实明确,且为高效化解纠纷、减少当事人诉累,立足巡回法庭便民利民、就地解纷的工作优势,当庭组织双方当事人细致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赔偿协议,法官当庭出具民事调解书,实现就地开庭、当庭化解、案结事了,把公平正义送到景区一线,以柔性司法护航古城文旅营商环境。
法官说法
旅游法庭巡回审判是晋源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真实缩影,是立足景区司法需求,将审判阵地前移、司法服务下沉,实现了“景区纠纷景区审、民生矛盾就地解”,这正是晋源区人民法院党建品牌“源之颂”与审判工作相结合、校准政绩导向、践行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根本立场的直观载体。
从“坐堂问案”转向“司法为民”,回归了司法权力为民所用的本源初心;从“一案办结”升级“案结事了”,实现了重实效、求长效的司法政绩核心要求;从“单纯办案”延伸“基层治理”,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,把司法工作嵌入地方文旅营商环境建设、基层社会治理大局,不断创造着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司法实绩。
晋源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巡回法庭布局,锚定为民政绩靶向,细化景区、商圈、乡村片区巡回点位清单,重点针对未成人权益保护、消费维权、人身损害等民生类案件优先启用巡回审判,主动摸排群众诉讼难点,把司法服务精准送到最需要的地方;持续健全联动机制,深化与各部门诉调对接机制,推动非诉讼纠纷源头化解,做实治理类“潜绩”;持续擦亮巡回法庭工作品牌,以一以贯之的下沉服务,打造可持续、可复制的基层司法样板,持续以高质量司法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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